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李宁  来源: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19-11-15 15:20:00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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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运营管理工作,拓宽选人渠道,优化队伍结构,结合运营管理工作需要,经汤阴县人民政府同意、国资监管与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保人员15名,讲解员2名,观光车司机3名,洗扫车司机1名,会计1名、电工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意识。

2、身体健康,能完成岗位职责,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3、内保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同等条件下有安保工作经历、有技术专长(如持有C证或以上驾驶证、车辆维修、水电维修、厨师等)、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4、讲解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限女性,身高160以上,形象气质佳,具有普通话等级资格证,中专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旅游相关专业、有教师资格证者、有相关讲解工作经验或相关才艺者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5、观光车司机年龄20至35周岁(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持有C1或以上驾驶证,大专以上学历、有电瓶车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6、洗扫车司机年龄35至45周岁(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持有B2或以上驾驶证且驾龄5年以上。

7、会计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出生),男女不限,有会计资格证,大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具有文秘、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聘用。

8、电工要求年龄30周岁至50周岁(1969年11月1日出生),限男性,持有电工证,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暂定为每月1800元。

2、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待遇参考汤阴县国资监管与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薪资管理办法执行,并缴纳五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技术专长的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驾驶证、电瓶车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1份,本人近期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2张,要求图像清晰。

(2)自行下载并填写《汤阴县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投资公司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效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即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人员按照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考生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准时参加相关环节,确保通讯畅通,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自行承担后果。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6309026(工作时间内)

附:报名登记表

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