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发布:汤阴县教育局  来源:汤阴县教育局  时间:2025-07-11 10:05:07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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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

又是一年升学季,祝贺你即将步入崭新的大学生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一环,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你铺就求学坦途。为确保大家顺利办理,以下政策介绍和办理流程请仔细阅读:

政策介绍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和贷款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汤阴县;

家庭情况:

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其他: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年龄: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年满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汤阴县;

其他: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学生本人实名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第一步:注册用户、提交申请

两种申请方式:

1.使用本人实名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建议学生首选

2.使用电脑注册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

网址:https://sls.cdb.com.cn

注意:

没有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认定表》,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第二步:现场审查、签订合同

第一次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带齐所需材料一起到汤阴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签订合同、打印受理证明后,系统自动为借款学生生成一个贷款专用平安银行“助学贷”账户。

第三步:录入回执、发放贷款

开学报到后,学生在10月10日前将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提交给所在大学经办老师,录入回执后贷款合同生效;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合格后通过平安银行“助学贷”账户发放助学贷款。

申贷材料

首次贷款提交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汤阴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携带以下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正常使用的手机号;

5.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系统导出),一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续贷申请提交材料

线上办理:续贷学生一律不在现场办理,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认真规范填写“续贷声明”后,提交远程续贷申请。

说明:借款学生因异常情况不能线上办理的,经资助中心老师批准后可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汤阴县政通路东段教育局院内 (一楼109室)。 

服务热线:0372-6208337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还款事项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汤阴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还本宽限期后按照贷款年限逐年还本付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个人信用报告如实记录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借款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将对未来的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请借款学生重视维护自身信用,按时足额还款,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享受到守信激励的好处,防止失信被惩戒。

特别提醒

汤阴县学生资助中心是我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唯一合法单位,提醒你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不要接听诈骗电话、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

请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及家长关注微信服务号:

汤阴县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