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飞因保管不善,将Y1305119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鹏飞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