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汤阴县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李晓静  来源: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03-27 16:32:49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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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汤阴县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

地点:汤阴中州供水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精忠路中段路南)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成本调查结论

根据《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汤阴县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成本的调查报告》,汤阴中州公司委托安阳相州会计事务所对其2024年全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测算,并出具测算报告(相州会咨〔2025〕第0201号),报告显示汤阴中州2024年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综合来看,单全年位供水成本为2.7元/立方米。

(二)制定城镇供水(试行)价格方案

为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动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考虑供水成本、周边水价、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接受能力等因素,拟制定我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

1、方案一: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根据有关规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三级阶梯水价,阶差比为1:1.5:3,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第一阶梯为2.4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立方米(含)以内部分;第二阶梯为3.6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含)部分;第三阶梯为7.2/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合表居民用户按照2.5元/立方米执行。

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75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9元/立方米。

2、方案二: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根据有关规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三级阶梯水价,阶差比为1:1.5:3,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第一阶梯为2.6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立方米(含)以内部分;第二阶梯为3.9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含)部分;第三阶梯为7.8/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合表居民用户按照2.7元/立方米执行。

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6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9元/立方米。

3、相关配套政策

(1)对低收入家庭实行水价优惠政策。已经抄表到户低收入家庭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每户每年在第一阶梯用水量180立方米(含)以内部分,生活用水价格按当前价格1.40元/立方米,超出第一阶梯用水量部分按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执行。同时免征污水处理费。

(2)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托育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不执行阶梯水价。

(3)常住人口超过4人的,用水人口每增加一人,第一、第二阶梯水量上限增加45立方米。该政策自申报成功起次月执行,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逾期未办理续期手续的,自动实效。

(4)建立供水价格与原水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原水价格调整时,我县供水价格按照程序实行同时、同幅、同向联动调整。

(5)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水资源税:居民用水由现行的0.35下降至0.3元/立方米、特种行业2元/立方米、其他行业0.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水由现行的0.65元调整至0.85元/立方米,非居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分别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1元/立方米调整至1.2元/立方米)。

(6)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供水价格。按照文件规定,以城镇水厂为水源,通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与农村原有供水管网连通的方式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的地区,供水价格执行城镇水价标准。已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网尚未覆盖的农村地区,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三)制定城镇供水价格的必要性

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有关要求,充分体现水作为一种重要资源性商品的属性,进一步提高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我县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进行本次水价制定。

2、我县取水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取水源于2016年由原来的自备井水源调整为南水北调水源,取水成本由原来的零成本增加为每立方米原水费0.86元,其成本一直由县财政补贴。

3、由于近年来物价持续上涨,人工费、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动力费等成本费用明显增加,现阶段企业运营压力加大,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4、现有供水设施老旧,老城区内供水主管网运行使用15年有余,严重老化,跑冒滴漏现象严重,供水设施的新建和维护资金严重不足,现行水价已出现供水成本倒挂,影响地方供水事业健康发展。

(四)制定城镇供水价格的可行性

1、相邻县市价格水平。我县属于我省南水北调工程黄河北段,口门水价为0.86元/立方米。相同区段周边县市区有内黄(居民水价2.6元/立方米,非居民3.8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10元/立方米)、滑县(居民水价2.6元/立方米,非居民3.8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10元/立方米)、淇滨区(居民水价2.7元/立方米,非居民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12元/立方米)、安阳市(居民水价2.75元/立方米,非居民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12元/立方米)。

2、水价制定后的社会影响。按居民生活户均用水量和方案一计算(每户每年平均用水99.24立方米),定价后,每户每年增加水费支出114元;按80%的居民用户用水量和方案一计算(每户每年平均用水123立方米),定价后,每户每年增加水费支出141元。就当前物价水平,在可承受经济负担范围内。

三、听证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29名

消费者17名(普通居民消费者12名、非居民消费者5名):石开鸣,退休职工;胡芸芸,中茂玖悦府居民;刘莉,新城国际三期居民;王冠旺,政泰苑居民;李红国,甜水井街居民;吕卉,文化街居民;司鑫祺,信合路居民;葛小英,御墅林枫居民;郑春霞,韩庄镇曹庄村居民;赵文兴,南元村居民;宁文辉,韩庄镇大黄村居民;韩希有,瓦岗镇西柳圈村村民。付俊强,诺金食品;张小瑞,欧多福超市;邱飞,百汇洗浴;陈晨,郭记冰点;刘玉红,玉红商贸行

经营者:原洪波,汤阴中州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其他利益相关方:刘少力,工业污水处理厂

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牛红章,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主任,正高级工程师

其他社会组织3名:陈伟(人民公社),餐饮协会成员;钱梅菊(天之马物业公司),物业协会成员;宋振杰(维也纳国际酒店),宾馆协会成员

县人大代表:申艳敏,县人大预算工委主任

县政协委员:田海峰,县政协经济委主任

有关部门人员4名:王小翠,县市场监管局三级主办;薛中华,县住建局副局长;韩伟,县水利局副局长;张东飞,县财政局综合股股长

(二)听证人:5名

李  翔、马  飞、申维国、蒋琳琳、殷小光

(三)监督人: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委纪监组人员

(四)听证会记录人:2名

赵  玥、李晓静

(五)融媒体中心记者1名

(六)旁听人员6名,凡有意向参加旁听的群众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4月14日9点前现场填写报名表后入场参加(迟到者禁止入场),并遵守会场纪律。

四、本公告后,广大居民可就听证事项向听证会参加人或直接向县发展和改革委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县政府503 电话:6293608

特此公告。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