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李文峰因保管不善,将1361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峰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