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汤阴县人社局按照“1223”工作思路,坚持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民参保登记、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形成了分管县领导统筹抓、局领导亲自抓、责任股室具体抓的三级改革责任体系,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砥砺奋进,确保了全县人社改革工作按时圆满完成,为建设自信、自豪、幸福汤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和我县机关事业改革工作具体要求,2017年3月,我县第二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参保登记工作启动,县人社局积极和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统筹兼顾,平稳衔接,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步骤、统一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系统,分批分类推进参保登记工作。第二批应参保单位共21家2578人,目前,已圆满完成我县第二批参保登记工作。按照《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安人社〔2017〕41号),对全县3616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算,增发的养老金已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发放率100%,全县每月增加退休费50万元。
二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严格落实到位。我县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医保中心二楼窗口集中设置大病保险及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业务窗口,实现了业务“一站式”办理。目前,县人社局已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建立及时拨付待遇体制,设立投诉受理渠道,并对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权益。为进一步强化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突出问题,我县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汤政办〔2017〕42号),重点强化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五重保障”机制,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医疗保障救助。截止目前,我县困难群众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862人次,报销金额327.2万元。
三是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迈出新步伐。根据年初省、市2017年医保工作安排,今年继续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城乡居民省内医保异地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共192家、省外26018家;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共160家、省外10150家,基本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国联网。
四是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圆满完成。为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及时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做到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投入专项工作经费4.5万元,通过政策宣传、逐户排查、责任督导等措施,组织全县人社系统业务骨干力量分组进村入户,在各乡镇的配合下,加班加点入户排查,目前,我县已将省下发的3.5万余人的参保数据准确完整的上传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五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县原新农合与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于2017年1月整合到位。目前已实现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基金管理“六个统一”。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420元提高至450元,目前,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