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强化调解为民生 保障权益求实效
发布:宋紫云 单华西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18-06-27 18:36:21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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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谢谢,太感谢你们了,这2万元钱解决了我们家的大困难了!”6月26日,李某一大早就来到汤阴县人社局,握着工作人员的手一再表达感激之情。

原来,李某是某公司职工,入职三个月后的2018年3月7日,李某在下班后突发疾病住院,公司暂停了李某的工资。李某认为自己正处于病假期间,公司理应支付自己工资;公司认为李某属于自发疾病,此次意外不算工伤,而且公司多次探望,并为其保留了工作岗位,已经仁至义尽,不在岗工作,理应不支付工资,双方争议较大。汤阴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多次走访企业,耐心细致的为公司负责人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思想疏导,企业负责人答应支付李某3个月病假期间工资5000元。为帮助这个困难的家庭渡过难关,人社局工作人员又与企业负责人详细陈述了李某的现状,企业负责人最终决定另外再支付李某15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工作人员当场出具了调解协议,为该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李某案例的成功调解只是众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圆满解决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汤阴县人社局始终把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放在首位,严格贯彻调解为先、调裁结合的工作理念,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争议纠纷不大的案件,灵活运用办案规则,未立案便提前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全面了解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及时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双方当事人满意率,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汤阴县人社局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6件,涉及金额1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