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19年将继续实施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
发布:王玉平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9-02-19 15:16:43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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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贫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能够按政策规定及时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兜底”功能,近日,从汤阴县人社局获悉,2019年度,我县适龄贫困人口将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凡是符合参保条件的16-59周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据了解,我县贫困人口代缴政策自2018年起开始实施,去年全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保费6144人,代缴金额61.44万元。今年该惠民政策将继续实施,凡是我县适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贫困人口),在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时,个人有能力缴纳保费的,政府在个人缴费基础上为其增加100元的保费,共同计入其个人账户;个人无能力缴纳保费的,政府将代其缴纳最低保费标准100元,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