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宣部、科技部等十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对绿色产品消费、绿色服务供给、金融扶持等进行了部署。
《意见》明确,在建立健全绿色消费长效机制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等项目或产品,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金融业将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研究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
《意见》指出,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到2020年,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及再制造产品,实施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计划,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带头绿色消费,到2020年,新增创建3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部省级机关和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意见》提出,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推行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完善居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序推进二手服装再利用。抵制珍稀动物皮毛制品。推广绿色居住,减少无效照明,减少电器设备待机能耗,提倡家庭节约用水用电。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鼓励消费者旅行自带洗漱用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在中小学校试点校服、课本循环利用。
同时,《意见》提出,将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健全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