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我县追讨农民工工资突破900万元
发布:周新民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17-12-07 11:28:28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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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了!多亏了你们的帮助,我这30多万元才能及时要回来,回去我就发给我的工人!”12月6日,从汤阴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手中如数拿到工程款的张凯国激动的热泪盈眶。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立足全县和谐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坚持预防为主、追讨结合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举措,持续加强协作,通过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坚持一站式维权服务等措施,确保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位,为建设自信、自豪、幸福新汤阴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在全县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33块“工程信息和劳动者维权告示牌”,进一步畅通劳动维权服务渠道;要求建筑工地实行实名制用工,发放农民工实名制信息采集表1200余份、建筑行业简易劳动合同2500余份;开展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2500余份。同时,积极开展防暑降温、工伤保险、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政策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印发《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对用人单位报送材料进行网上登记备案,发现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改正,共审查用人单位122家,纠正企业5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21份。针对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及富士康招工期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格健全工作台账,切实摸清底数,依法查处3起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启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176家,涉及劳动者13000余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7件(起),下达责令整改书6份,责令企业支付工人工资1.5万元,有效预防和处理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度。未雨绸缪,坚持预防为主,大力开展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重点对建设项目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及维权告示牌的设置情况进行严格排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及时召开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题会议,成立汤阴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的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坚持“一案一策、一案一分包”原则,将任务落实到肩、责任到人。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应急预案,精准发力,进一步明确人社、住建、法院等相关部门职责,规范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程序、具体处置办法及善后处理方案,通过建立健全报告、响应、处理、善后应急预案工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四是坚持一站式维权服务。开通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认真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完善突发应急机制,不断简化立案程序,由人社、住建、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单位各抽调2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一站式办理。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配备专人进行受理,建立举报投诉案件统计台账,认真做好接待、受理、调查、追讨、结案等工作,通过全员上阵、重点突破、密切协作等方式,确保农民工兄弟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

今年以来,我县共接到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5起,其中市长热线96起,为1270人追讨工资91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为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