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那段工龄就没法认定!” 7月4日,汤阴县菜园镇小坡村村民华春海紧握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的久久不愿松开。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6月28日,一位老人忧心而又紧张地走进汤阴县人社局社保股办公室,说自己是退伍军人,但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没有计算当兵期间的工龄。社保股的工作人员首先请这位老人座下,并及时倒上茶水,安慰着说:“老同志,别慌,有什么事情慢慢说。”经过了解,老同志名叫华春海,1949年4月出生,1970年12月参军入伍,1976年3月退伍,退伍后先是务农,后来通过汤阴县理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参加工作,并按照(豫劳社养老〔2009〕5号)文件规定,从1995年1月起为华春海参加了养老保险,在华春海办理退休手续时,因其未提供本人当兵的档案资料,导致工龄从1995年1月算起。
了解该情况后,县人社局社保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核查,经过多方协调、查档等程序,第二天工作人员帮华春海找到了其军人档案,并及时填写了《工龄认定审批表》。依照政策,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70年12月,扣除1976年4月至1994年12月务农期间的工龄,并主动协调社保局为老人办理了增加该段工龄工资手续,此时,老人的愁容也终于变成了灿烂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