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7号
发布:汤阴县政府办公室  来源:汤阴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8-03 03:05:5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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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汤阴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大事记】

汤阴县人民政府大事记(2017年7月)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汤阴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

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汤政办〔2017〕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汤阴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7日

汤阴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安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安阳市政府《2017年度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等要求,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免费筛查。通过实施民生实事,普及优生优育、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全面提升孕产妇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建立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提高孕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出生缺陷防治长效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服务对象、内容

(一)服务对象: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汤阴县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汤阴县户籍但女方在本县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二)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确定的服务机构内接受免费筛查服务。孕妇每孕次可享受一次免费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新生儿可享受一次“两病”(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和一次听力筛查服务。

三、服务原则

(一)免费服务原则。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可享受一次免费筛查服务。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医疗保健机构不准搭车检查、不准变更检查项目、不准搭车收费。

(二)知情选择原则。筛查服务要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对象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服务。

(三)义务告知原则。承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履行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内容的义务,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

(四)规范服务原则。承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原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等要求提供服务。

(五)信息保密原则。承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被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妇联会同县财政局、卫计委按照有关规定,从具备资质的机构中依法依规确定免费筛查服务机构、服务对象选择免费筛查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进行。

四、职责分工

县妇联:负责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沟通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筹建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拟定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分工。编印宣传资料,协调开展宣传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请示汇报。

县卫计委:负责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技术管理、指导和监督等工作。组建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并指导其有效开展工作。研究提出开展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标准。制定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免费筛查服务的准确数据。制定免费筛查的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进行督查和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协助编写免费筛查宣传资料,组织医疗保健机构广泛进行宣传。

县财政局:制定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县级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省、市相关规定落实配套资金,按照进度及时拨付筛查经费,加快预算执行;建立民生实事资金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县残联:配合做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监督管理,对筛查出来的高风险或者阳性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及时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治疗。

各乡镇:按照《汤阴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建宣传队伍,采取开广播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入户宣讲等方式,对服务对象及家庭广泛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宣传民生实事的政策和服务原则、宣传免费筛查的具体办法和流程。同时,根据县卫计委下发的任务量,制定实施方案,并将详细指标分配到村,落实到户,确保全年任务按时完成。

五、服务机构

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服务机构及人员的资质,由县卫计委依据原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河南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免费产前筛查血清学标本采集机构基本标准》、《河南省免费产前筛查血清学检测机构基本标准》、《河南省免费产前超声筛查机构基本标准》等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服务机构,由县妇联会同县财政局、卫计委依据《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汤政办〔2016〕26号)、《汤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暂行)的通知》(汤财〔2016〕45号)有关规定,从具备资质的机构中依法依规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县妇联要会同县财政局、卫计委加强对确定服务机构工作的指导、监督。

从事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服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河南省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六、服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到相关医疗保健机构领取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服务手册,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 、围保手册和女方一寸个人免冠彩色数码近照2张,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填写《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申请表》,经资格审核认定后,接受免费筛查。

筛查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流程执行。

七、经费保障及管理

(一)经费来源:此次产前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所需专项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2:4比例安排解决。

县财政局对此次民生工程的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评估、购买公益岗位等开支,确保顺利实施。

(二)经费标准:产前筛查300 元/例,新生儿疾病筛查100 元/例。

(三)经费核拨:2017年全县筛查服务量按照2016年全县活产数进行测算。资金根据服务量和标准核拨,实行预先拨付,按年度据实结算。

(四)结算方式:实行月结算制度,县卫计委根据服务机构收回免费服务卡的数量、相关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等核算各机构的服务量,根据服务量及标准核算服务经费,经县妇联审核签字后,由县财政局支付给承担相应任务的服务机构。

(五)经费监管:对出现资金拨付不到位、管理不善导致工作不落实,以及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挤占、挪用专用资金等情况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2017年1月1日至当地定点服务机构筛查工作开始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本县医疗卫生机构自费接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于2017年9月30日前由服务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县户籍、女方为外地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本县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另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诊疗病历本、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承担筛查任务的定点服务机构,按照免费服务项目的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惠民工程,也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确保这项重点民生实事任务顺利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筛查服务工作。承担免费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运作方案,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三)强化质控监督考核。县妇联按照县政府《落实2017年度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免费筛查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乡(镇)、县相关单位要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推进措施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和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要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采取集中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对服务对象及家庭广泛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宣传民生实事的政策和服务原则、宣传免费筛查的具体办法和流程。要加强培训,县妇联要组织卫计委、财政、残联对筛查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进行政策、服务内容、工作程序、筛查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附件:1.汤阴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

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2.汤阴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

疾病筛查各乡镇任务分配表

 

附件1

 

汤阴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

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冬跃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新丽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郭晓彤  县妇联主席

         安利彬  县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郝启亮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有林  县卫计委副主任

         李文平 县残联副主任科员

    成员:张瑞霞  县妇联副主席                

         李蒙  县发展改革委社会科科员

         魏洪伟  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魏丽芹  县卫计委预防保健股股长

         刘娜  县残联康复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郭晓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确定全县开展免费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定和审议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程序和安阳市有关筛查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确定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4.组建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审议筛查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5.研究制定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督导检查办法,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6.研究制定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7.研究制定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县免费筛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

 3.对筛查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履行报告请示职责,及时处理、反馈服务对象对筛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4.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筛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依据。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汤阴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汤政办〔2017〕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汤阴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0日

 

 汤政办〔2017〕28号(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附件)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汤政办〔2017〕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3年以来,为保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实,县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陆续废止和修改了相关规定,但也存在清理不全面、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7〕149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清理范围

清理的范围是县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与因上述改革而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有关规定。

二、强化清理责任

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规范性文件由其制定机关负责清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实施部门应当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决定。

三、准确把握处理原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依据国务院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逐项研究梳理。经过清理,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与国务院改革决策相抵触,或与改革决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部分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使国务院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10年以上(包括10年)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超过5年有效期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予以废止,确需保留继续施行的,报县政府研究确定。

四、及时报送清理结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县政府报送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县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列入清理范围的由部门代县政府起草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附件2)进行全面梳理,提出保留、废止或修改的建议,应于2017年8月1日前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附件1)以及涉及的文件文本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法制办要按时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清理结果汇总上报市政府。

五、清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决策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抓紧部署清理工作,明确清理时限,倒排时间表,强化督促检查。

(二)明确责任,按时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认真梳理,严格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对不及时清理、影响“放管服”改革措施有效落实的,要依法追责。县政府法制办要及时跟踪了解清理工作情况,研究共性问题,加强协调指导。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注重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确保清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建立“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改革进程主动作为、动态清理,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能够真正落地、取得实效。县政府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按规定标注具体的有效期限,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维护法制的统一。

联系人:张春涛

联系电话:6202321

电子邮箱:tyxzffzb@163.com



4日,县委书记宋庆林在县委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月度工作推进会。县领导贾晓军、高峰、姚晓林、张振清、王新有、李凤霞、林文国、张凤龙、李月亮及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6日上午,浙江大学河南技术转移中心主任王杰一行3人莅临我县参观考察,寻求合作。县政府副县长侯志军和科技局主要领导陪同考察。

7月12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汤河菜园镇双石桥河段组织开展了防汛抢险应急演练活动。市军分区副司令员杜现庆,县领导宋庆林、贾晓军、林文国、张军业、石跃文、李冬跃,县政协党组成员王水平现场观摩演练情况。

7月14日,汤阴·鞍山神龙腾达中原生产基地项目签约仪式在市党政综合楼第三会议室举行。市县领导李公乐、盖兆举、宋庆林、贾晓军、刘明强、高峰、姚晓林、王新有、林文国,鞍山神龙腾达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顺利及相关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7月15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贾晓军在县政府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重大项目推进周例会、县长周例会和第11次政府常务会。

17日,我县2017年度县委议军会议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领导宋庆林、刘明强、高峰、姚晓林、夏军、李凤霞、付国杰、林文国、姬卫军、张凤龙、李月亮、冯凌义、张军业、华明军及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17日,县委书记宋庆林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三届县委第63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县领导刘明强、夏军、李凤霞、付国杰、林文国、姬卫军、张凤龙、李月亮出席会议,高峰、姚晓林、张振清、王新有列席会议。

19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在县实验中学北校区六楼会议室召开。县领导宋庆林、贾晓军、刘明强、高峰、姚晓林、夏军、李凤霞、付国杰、林文国、姬卫军、张凤龙、李月亮及其他副县级领导,各乡镇、县直单位有关负责人,省市县派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责任组组长、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21日,县委书记宋庆林带领县规划中心和古贤镇有关负责人及部分优秀地产企业代表来到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考察,并就滨河两岸第四代建筑、被动式建筑项目相关事宜开展对接。

24日,县委书记宋庆林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三届县委第64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县领导贾晓军、刘明强、夏军、李凤霞、付国杰、林文国、姬卫军、张凤龙、李月亮出席会议,高峰、姚晓林、张振清、王新有列席会议。

25日,县委书记宋庆林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县领导贾晓军、刘明强、高峰、姚晓林、王新有、夏军、李凤霞、付国杰、林文国、姬卫军、张凤龙、李月亮、石跃文、华明军、王威、侯志军、宋效斌及各专项改革小组办公室主任、有关县直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31日,我县召开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会。县领导宋庆林、贾晓军、高峰、夏军、李凤霞、姬卫军、李月亮,部分副县级领导及相关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31日,县委书记宋庆林在县委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月度工作推进会。县领导贾晓军、刘明强、高峰、姚晓林、张振清、王新有、夏军、李凤霞、付国杰、林文国、姬卫军、张凤龙、李月亮及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和各专项改革小组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