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汤阴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出消防救援队伍定向招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韩静  来源:汤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1-03-09 16:50:5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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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出消防救援队伍定向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汤阴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出消防救援队伍定向招聘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安政办(2020)39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消防救援队伍整体战斗力和专业化水平,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政策措施。县消防救援大队起草了《汤阴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出消防救援队伍定向招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局委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与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样的纪律标准和24小时驻勤备战要求,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等工作,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安政办(2019)31号)。为贯彻落实该《意见》,消防救援大队借鉴全国范围内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先进做法,参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现状,会同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多次会商研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了《汤阴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出消防救援队伍定向招聘管理办法》。

(一)第二条规定主要参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规定,另外加荣获个人二等功且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主要为了激发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消防工作、献身消防事业的积极性。

(二)第三条中的成立政府专职消防员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是加强此项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作运行顺畅,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第五条、第六条内容主要考虑是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完善个人档案材料,确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时间等。

(四)第八条内容是按照企事业单位招聘办法关于最低1:3报考比例要求,由编办依据当年符合报考总数提供相应职位。

(五)第九条中“参加公开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最终分数由定向招考分、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综合评价分和奖励加分组成。定向招考分折合后占90%,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综合评价分折合后占5%,奖励加分折合后占5%。”在突出以定向招考分为主的前提下增设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综合评价分和奖励加分,主要体现在对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工作的综合评价,更加侧重对工作业绩突出、模范带头作用显著、立功受奖较多人员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