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乡镇下放第一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解读
发布:原瑞芹  来源:县委编办  时间:2020-01-16 16:59:4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乡镇下放第一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一、主要依据。2018年5月14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厅文〔2018〕13号),明确了《河南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为县(市、区)进一步加大赋权力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制作过程。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参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厅文〔2018〕13号)文件中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根据乡镇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坚持县直单位和乡镇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充分征求权力下放县直单位意见,要求能放全放。同时认真听取乡镇承接意见,两方通力协作,确保放权赋权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主要内容。向乡镇下放第一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78项,其中,县自然资源局1项,县文广体旅局4项,县人社局2项,县卫健委2项,县水利局15项,县住建局(人防办)3项,县城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48项,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