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李路平  来源:汤阴县司法局  时间:2023-12-06 10:18:5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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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依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通知。

二、主要内容

《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主要包含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内容,对清理结果、数量、实施时间等进行了说明。根据清理结果,此次清理分为保留、修改和废止三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将三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作为附件予以说明。其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凡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凡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有冲突的条款不得适用,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启动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按程序重新发文。

三、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司法局

解读人:刘现洪

联系电话:0372-630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