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汤阴县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
现将《汤阴县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畅通人民法院与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制定意见。
二、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的《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汤阴县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汤政办[2021]5号)文件,内容涉及主要职责、组织保障、工作职责分工、工作规则及要求四部分。通过建立企业破产常态化制度化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工作中涉及的产权瑕疵、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企业注销、金融机构参与、破产费用保障以及邢民交叉、打击逃废债行为等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实施时间
2021年3月30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工信局
解读人:徐旭
联系电话:0372—622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