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宋玉晓  来源:卫健委  时间:2023-05-26 11:17:3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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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21〕25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形成《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加快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习惯。依法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依法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科学制定防制预案。

(二)大力开展健康知识科普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等各类活动,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引导群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健康汤阴建设。加快推进健康汤阴建设,将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持续推进控烟工作,以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全面无烟法规、加强青少年控烟、完善戒烟服务体系等为重点,稳步实施健康汤阴控烟专项行动。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全面落实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依法促进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有机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

(五)健全保障体系,提升工作水平。各乡(镇)、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健全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关心群众诉求,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文件实施时间

2023年5月8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王太学

联系电话:0372-621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