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解读】【音频解读】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王岩  来源:汤阴县司法局  时间:2023-09-06 15:57:1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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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23﹞7号、《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汤阴县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汤政﹝2023﹞8号等文件。

二、主要内容

1.六个赋权部门及乡镇职能。方案明确了六个赋权部门不再行使赋权事项行政处罚权,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并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求乡镇建立执法队伍,制定巡查机制和问题上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关于城区乡镇城管事项执法问题,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城区四个乡镇向县城市管理局各自派驻2名行政执法人员合署办公,以乡镇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2.健全工作制度。为确保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能协同配合,方案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专职联络员,专职指导员制度,违法线索、案件报告移交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并对执法边界划分、罚没收入征缴方式、案件管辖争议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3.保障措施。方案从加强工作保障、加强业务指导、加强综合考评三方面对执法人员培训、法律服务、经费保障、督导检查、工作考核考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实施时间

2023年8月31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司法局

解读人:刘现洪

联系电话:0372-630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