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汤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储备粮在粮食市场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同时为便于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汤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1、总则:主要阐述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储备粮管理细则、储备粮粮权归属以及从事和参与县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县级储备粮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县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等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
2、计划管理:主要说明对县级储备粮实行计划管理,入库、轮换都要事先提出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3、储存管理:重点叙述了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必须具备的储存条件(包括仓库容量、储存功能、检化验设备、技术队伍和技术规范、信用等级等)以及承储企业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包括专账记载、建立专户、统计分析及报送)还有对承储企业违法违纪行为的限制和对不宜承储企业的及时调整。
4、县级储备粮的动用:主要说明可以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几种情况以及各相关部门根据政府动用命令的具体实施方案。
5、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重点概述了县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对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粮食政策法规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的职权和承储单位在储备粮管理活动中各种违法违纪情形以及所负的法律责任。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从2021年6月22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