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贾丽娜  来源:汤阴县医保局  时间:2022-01-11 16:25:1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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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汤阴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21〕7号 )、《安阳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安政办〔2020〕27号)文件要求,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努力实现县域内90%以上的就诊率。

二、基本原则

(一)总额控制,分块结算

(二)按月拨付,年终清算

(三)加强考核,奖惩并重

(四)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五)保持各部门现有职能不变

三、工作目标

(一)完善医保支付管理

(二)健全资源共享体系

(三)建立分级诊疗机制

四、实施方案

以汤阴县人民医院、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为牵头医院,与所属乡镇卫生院及所辖村卫生室组成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由县医保部门牵头,负责按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总额,结合近三年基金收支情况进行测算,扣除2%医保准备金,3%县域重大疫情保障准备金,不低于5%县域医保风险金、5%医共体质量保证金和大病保险基金后,确定医共体年预算额度,按月进行结算。年终医保部门联合审计、财政、卫健等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医保费用年度清算等挂钩。年终清算按照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原则进行。

五、实施时间

该办法自2021年12月29日起开始实施。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张志勇

联系电话:0372-6218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