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城管局  来源:城管局  时间:2019-06-28 17:20:5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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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资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生活垃圾生产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制定垃圾分类制度列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要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推行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轻垃圾清运压力,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对于培养全社会保护环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汤阴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建城〔2018〕1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8—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8〕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6月份,起草完成了《汤阴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汤阴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汤阴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分为五个部分:1、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2、工作原则;3、责任分工;4、完善体系;5、工作要求 。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了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2019年底前,全面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生活垃圾实行三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县城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一批试点共2万户,在全县范围县级以上文明单位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厨余垃圾处理厂开始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实施四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第二部分是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通过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奖惩措施,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运作机制。

第三部分是责任分工。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城中村、社区、居民小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措施和对乡镇、相关单位的考核标准等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由各乡镇政府、相关单位负责,形成县、乡镇(街道)两级管理体系。

第四部分是完善体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要求各乡(镇)政府和各县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安排专项资金,强化宣传,全民动员,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三、《汤阴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解决的主要问题

安排部署了我县垃圾分类工作,明确了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推动我县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开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为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