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冯克炎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18-01-23 11:30:2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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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汤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17年12月16日印发,自印发当日起实施。现将《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防范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及人居环境安全,国务院于2016年5月28日发布实施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土十条》),提出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推进立法、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建设监测网络、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等任务措施。河南省结合《土十条》和本省实际,于2017年4月26日对应编制发布了《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1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土十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安阳市根据本市实际,于2017年9月14日制定并发布了《安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政〔2017〕22号),进一步落实《行动计划》的任务。根据《安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县应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该方案是“十三五”及至较长时期内我县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计划,也是国家、河南省和安阳市对我县贯彻落实《土十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第二章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第三部分为第三章主要任务,第四部分为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部分为第五章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第1条):提出总体要求。结合国家《土十条》和《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理念,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防范土壤污染风险为核心,以保障粮食生产核心区及蔬菜种植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南水北调沿线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和城乡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天蓝、地净、水清的美丽汤阴而奋斗。

第二部分(第2条):确定工作目标。落实《行动计划》和《安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要求,即:到2020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第三部分(第3-8条):明确主要任务。落实国家《土十条》和《行动计划》任务要求,结合汤阴实际,部署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各类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安全利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力度,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有序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六个方面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第9-12条):提出保障措施。从构建社会共治体系、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加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等四个方面为方案实施提供保证。

第五部分(第13-15条):明确组织实施。从加强工作目标和任务考核、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奖惩与责任追究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二、《方案》的主要制度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方案》为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制订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但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我国刚刚起步,各项法规、标准尚不健全,污染程度和分布状况不清,监管和治理工作基础薄弱。因此,在《方案》编制过程中着重突出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紧密衔接《土十条》和《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衔接《安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安阳市确定的我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保障安阳市确定的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是立足县情,紧密结合我县主要工业产业发展和布局,注意衔接《汤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土壤环境保护任务要求,辨识并明确我县土壤污染防治现状和形势,聚焦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监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对症施策,部署解决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服务和支撑汤阴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目标;

三是突出方案的可操作性,结合现状实际,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不求面面俱到,但要兼顾长远,做到接地气,让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看得懂、做得到,便于《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