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人社局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8-08-03 16:22:1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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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农民工欠薪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而建设领域的欠薪问题尤为严重,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我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决定在全县建设领域实施常态化管理,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的通知》主要内容:一是该文件的适用范围;二是工作机制,包括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工资按月发放制度,维权信息现场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

三、文件出台的意义  

1、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在建建设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施工人员管理台账》,有利于确认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务关系。

2、实行工资按月发放制度。该项制度中要求“各施工班组根据农民工工作量按月制作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审核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减少了因层层转包、将工程款风险转嫁给农民工的风险,有利于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3、维权信息现场公示制度。在项目建设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树立《工程信息和劳动者权益维护告示牌》,公示项目名称、项目基本信息和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及本企业投诉举报电话,有利于让农民工知晓维权途径及项目基本信息,有利于畅通投诉渠道。

4、监督检查制度。该制度规定由人社、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每2个月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抽查。该制度从事前预防着手,有利于及时发现欠薪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