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杨志科  来源: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10-12 15:29:1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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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现将《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解读如下:

一、《奖励办法》编制背景

为激励生产经营单位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优化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办法》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六章,1400余字。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资金保障。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场地在汤阴县的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奖励资金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奖励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全县每年度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企业数量及奖励资金额度,结合企业生产达效等情况确定。

第三章标准与要求。取得奖励需同时满足依法应当具备的证照齐全有效、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持证上岗等15项条件。

第四章申报与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可向县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奖励申请,县应急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材料30个工作日内,委托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负责审核申请企业相关资料和进行现场评审,结果在县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奖励确认的,报县财政局核拨。

第五章资金拨付与管理。县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奖励资金应当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对违反规定骗取奖励资金的,除按规定追回资金外,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

三、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8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张守泉

联系电话:0372-6203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