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汤阴县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汤政办〔2017〕31号)文件解读
发布:赵光祥  来源:金融办  时间:2018-01-23 12:05:5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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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汤阴县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已县政府研究同意,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现将《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17年7月7日,河南省金融扶贫现场会在卢氏县召开,省长陈润儿在讲话中强调,要在全省推广卢氏经验,建立金融服务、信用评定、风险防控、产业支撑“四大体系”,创新信贷、保险、基金扶贫服务,切实把金融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成效充分释放。根据卢氏县金融扶贫经验及《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和《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暂行)》相关规定,在广泛调研、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文件。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说明了《方案》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财政引导、信用评级、产业支撑、担保跟进、银行放大、保险护航、风险防范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金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撬动、引领和支撑作用。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共分四项。

第一项为构建“三级联动”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在县级设立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在乡镇级设立金融扶贫服务站、在村级设立金融扶贫服务部,集信用信息服务、农村产权交易、扶贫贷款投放、贷款风险缓释、扶贫效果评估等功能于一体,为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优质高效 金融服务。

第二项为构建奖惩分明的信用评价体系。以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为基础,采集农户信用信息,科学评分定级,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三项为构建“三位一体”风险防范体系。建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和到期贷款周转基金“三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保险防范机制和贷款熔断机制。

第四项为构建产融互动的产业支撑体系。建立以产业带动脱贫的贷款投放为主、以个体贫困户贷款投放并举的金融扶贫模式,整合多部门资源,研究推出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贷款形式,充分满足不同乡镇各类产业发展的信贷需求。

第三部分为“政策支持”,共分三项。

第一项为财政支持。统筹使用各类扶贫资金。设立2000万元扶贫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依据相关政策制定具体的财政贴息办法,并按照最高10倍的担保杠杆率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等领域的信贷投放。

第二项为税收政策。在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全县涉及农业、扶贫等领域的税收征收、不良贷款核销等进行减免或放宽。

第三项为金融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汤阴县设立分支机构。对扶贫信贷业务给予更大的风险容忍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扶贫贷款模式,创新金融产品,保险机构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共分四项。

第一项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汤阴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划,统筹安排,稳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第二项为加强统筹协调。汤阴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上级和有关部门,指导落实汤阴县金融扶贫各项工作。

第三项为加强组织实施。汤阴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监督落实。

第四项为加强宣传推广。汤阴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推广。

三、《方案》解决的主要问题

《方案》对在我县建立金融服务、信用评定、风险防控、产业支撑“四大体系”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规定,完善了金融扶贫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