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橡胶防焦剂CTP环保节能自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11月14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橡胶防焦剂CTP环保节能自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
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精忠路与兴隆路交叉口 |
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自动化改造的同时带来CTP生产效率大幅度提升、反应时间明显缩短、产能得到有效释放,同时将橡胶防焦剂CTP产品产能从CTP5000吨/年提升至12000吨/年。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废气、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NaCl包装产生的粉尘废气、邻苯二甲酸回收产生的HCl、粉尘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等。 生产装置废气包括有机废气、Cl2废气、H2S废气及粉尘废气,有机废气主要是二硫化物生产线有机废气(静置分层釜废气、二硫化物蒸馏釜废气、环己烯精馏塔废气、母液蒸馏废气)、MVR系统不凝气、CTP生产线废气(溶剂油预冷罐废气、盘干机废气、溶剂油回收系统废气);Cl2废气主要是CTP生产线氯化工段废气、合成反应废气、加热溶解、静置粉尘废气、降温结晶废气;H2S废气主要是盐水调节釜废气、盐水加热釜废气;粉尘废气主要是二硫化物反应釜真空投料废气、酞酰亚胺投料废气、钠盐反应釜废气、CTP烘干机废气、CTP粉状物料包装废气、CTP颗粒物料烘干废气、CTP颗粒物料包装废气。 二硫化物生产线有机废气先经二级冷凝,对有机物进行回收;溶剂油预冷罐废气先经活性炭吸附-解析预处理,对溶剂油进行回收,盘干机废气先经“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解析”预处理,回收溶剂油;溶剂油回收系统废气先经碱液喷淋预处理;回收有机物质后的不凝气再与MVR系统不凝气、罐区溶剂油、环己烯、重油、甲醇储罐废气、间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重油离心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共同引入“水喷淋塔+蓄热式焚烧炉+碱液喷淋塔”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及重油中回收邻苯二甲酸过程中产生的HCl引入废气焚烧炉后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CTP生产线产生的Cl2废气、盐酸储罐废气与氯代环己烷储罐废气经预处理后引入氯气处理系统,经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CTP烘干机废气、CTP粉状物料包装废气、CTP颗粒物料烘干废气、CTP颗粒物料包装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酞酰亚胺投料粉尘废气、钠盐反应釜粉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措施进行处理,经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二硫化物反应釜真空投料粉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措施进行处理,经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工业盐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邻苯二甲酸回收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2、废水:本次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工艺废水分类预处理,高盐废水经MVR蒸发浓缩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污冷凝水与纯水机制备浓水、喷淋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等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一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后回用,尾水与中水回用系统浓水一起经厂区总排口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汤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汤河。处理后出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二级标准及汤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要求,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机械噪声源采用设置减振基础、置于室内等措施;对于空气动力噪声采取设置机房等措施。各高噪声生产设备经以上降噪措施治理后,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夜间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废液)主要有废水脱色除杂微孔过滤网、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中水回用系统渗透介质、废反渗透膜、废水净化过滤滤渣、生活垃圾、废吨包袋、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等,其中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均为一般固废。本项目固废依托现有1座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座36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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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网络公示及报纸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或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