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议案)的答复
发布:李颖  来源: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  时间:2025-07-15 08:54:2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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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房屋公摊面积让百姓明白付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议案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公摊面积计算不透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首先,对您所提出的取消房屋公摊面积的建议,我们表示充分理解与重视。近年来,公摊面积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热议,涉及购房者权益保护、市场交易公平性等多个方面。您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推动解决这一民生痛点,体现了人大代表的职责担当,也为完善住房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其次,我们认识到,公摊面积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项目存在公摊比例不合理、信息公示不透明等现象,导致购房者对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产生疑虑,甚至引发纠纷。您的提议直指问题核心,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深入调研与论证,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回应并推进相关工作:

一、开展专项调研与论证

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专家学者,系统梳理公摊面积计算的历史沿革、现行标准及各地执行情况,重点分析取消公摊面积可能带来的影响,包括交易规则调整、房价计价模式变化、历史项目衔接等,确保政策调整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二、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根据调研结果,适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房屋面积计算规则,探索建立以套内面积为主、公摊面积公开透明的计价模式。同时,加强政策衔接,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三、强化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公摊面积计算与公示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面积欺诈等违规行为。此外,推进房屋面积测绘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购房者提供权威的面积测算信息查询渠道。

需要说明的是,公摊面积的构成包括本幢房屋内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房、公共门厅、门廊、门斗、过道和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在功能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不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的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围护性幕墙)水平投影面积1/2的建筑面积;各自然层外墙外保温层面积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去除公摊面积涉及房地产交易体系、税收制度、物业管理等多个环节的系统性调整,需统筹考虑、稳妥推进。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的前提下,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住房领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进该议案的办理进展,并及时向您反馈相关工作情况。若您有其他建议或需求,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将竭诚做好服务。

2025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62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