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张丽娜  来源:汤阴县财政局  时间:2024-08-22 08:40:1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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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乡村特色民宿助推乡村振兴的的提案交由我局协助办理,我局对提案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对接,现就将提案中的有关事项作出以下答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职能发挥到位。坚持绩效导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将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成效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的成效。

发展民俗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的方向,经相关部门联合考察我县受旅游资源的影响,客流量达不到,收益率达不到上级绩效要求,如2024年韩庄镇小河村、东酒寺村申报了民俗项目,待县相并关部门拟出乡村旅游民宿发展规划后,财政部门将统筹整合资金专门提供专项资金作为补助奖励扶持乡村民宿的发展。

汤阴县财政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