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目标办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2-11-17 18:03:0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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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闭汤阴垃圾填埋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垃圾填埋场建设背景

为了提升固废处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我县于2016年开始谋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底开始调研、规划、论证日处理4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了大量的前期筹备工作,2017年11月,已经完成了项目的可研评审。2017年11月20日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相关文件指出:对于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低于600吨的县(市),由省辖市负责统筹与邻近县(市)共建共享静脉产业园,未开工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暂停前期筹备工作。我县因人口少、日产垃圾量达不到600吨,故而未能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但在当时,安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尚正在选址阶段,为保证我县生活垃圾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采取BOT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并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垃圾填埋场建设情况

我县2018年11月与启迪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填埋场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期限10年,施工期8个月(竣工或达到投入使用条件)。该项目选址、土地、规划、开工许可、环评、排污许可等手续陆续办理完毕,该厂于2019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4月开始动工建设,受疫情及环保管控影响,2020年5月北库区投入运营,南库区主体工程完工并验收,达到使用条件及标准。项目有效总库容145.7万立方米,目前已使用59万立方米安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1年12月投入使用,本项目各节点均早于安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三、垃圾填埋场运营情况

目前随着国家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监管日益严格,不存在标准缺失、管理不规范等污染环境。我县垃圾填埋场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环评、排污许可等手续完备,采用双层防渗工艺,设计符合相关规范,日常运营中由第三方公司定期进行地下水、土壤、大气等检测,均符合要求。启迪环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等情况,并不直接影响汤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的日常运营。2020年12月-2021年11月,因安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未建成使用,市政府协调安阳市的部分垃圾进入我县填埋场,日进场达1000吨左右,为缓解安阳市的垃圾处理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当前垃圾填埋场运行的必要性

国务院<<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指导意见》等文件法规明确要求,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的,政府应当收回特许经营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约定给予原特许经营者相应补偿;因法律、行政法规修改,或者政策调整损害特许经营者预期利益,应当给予特许经营者相应补偿。我县与填埋场项目签订的特许协议中也明确约定,如我方提前解除协议,需要采取收购红线内全部项目设施或其他方式给对方弥补相关投资及其他损失。

目前该项目已经投资8000多万元,如果目前关停,其将遭受较大的损失,影响县政府的声誉及营商环境。省市领导多次提出项目为王,大力推动项目发展落地,鼓励社会资本方投资项目、振兴经济,这需要政府为企业服务到位,保驾护航,保护企业的相关权益,及合法利益,是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最基本的措施。

我县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环卫工作引入了社会资本方进行日常作业,东部、南部区域距离安阳发电厂距离较远,垃圾清运至安阳垃圾发电厂,为保证环卫效果,需要环卫公司增配环卫车辆、垃圾桶箱等环卫设施,同时,也增加了运输成本,还需要我县对其进行补助。

五、下一步打算

综上,非常感谢您的提案,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对我县污染防治工作的献计献策,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将不再扩建,预计2023年底前将我县垃圾送至安阳焚烧发电厂,请您继续关注我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