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53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高艳鑫  来源:汤阴县民政局  时间:2025-07-29 09:34:2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刘鹏波等10位代表:

您们提出关于重新评估低保户资格及优化动态管理机制的议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汤阴县民政局以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尺,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低保对象认定、管理等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精准救助,动态管理

(一)精准识别

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汤阴县民政局扎实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定相关救助保障对象,提高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救助的精准度;同时,不断完善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相关对象信息及其享受待遇台账,定期实施信息核查和数据交叉比对,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数据质量,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定期核查

根据《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豫民〔2022〕4号)文件精神,汤阴县民政局制定《汤阴县民政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制度》(汤民文〔2024〕48号),要求各镇定期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手续: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低保对象拒不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停发低保金。核查期内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低保金额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动态调整

为避免救助对象冒领、重复领取救助金,确保财政资金精准发放,汤阴县民政局一是做好生存认证工作,按季度通过救助对象提供最新图片进行生存认证;二是实施动态调整,各镇每月进行动态调整,做好对象新增与减员;三是加强部门信息联动,每月与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分享,确保因死亡减员名单不遗漏。 截止6月份,现有城乡低保对象7714人,动态新增低保对象340人,减员低保244人。

二、专项行动,综合治理

(一)分类复核

从2024年6月起,我县开展了4次城市低保复核认定专项行动,第一次针对针对信息比对结果显示就业缴纳保险等情况。第二次针对18-55周岁女性、18-60周岁男性中非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第三次针对55周岁以上女性、60周岁以上男性低保对象,其直系亲属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具有赡养能力的家庭。第四次全部城市低保对象通过更新低保档案方式复核认定。通过四次靶向复核认定,今年城市低保取得了革命性成效,2024年城市低保共减员935人,新增21人。截止2025年6月,城市低保对象392人,真正做到了精准救助。  

(二)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近亲属备案工作。汤阴县民政局建立近亲属备案等制度,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低保工作人员近亲属备案,全县十镇289村共备案工作人员1816人。二是开展信息核查工作。针对低保对象存在的房产、车辆、工商、养老等信息全面开展比对,涉及疑点信息208人,经各镇排查核实,保留待遇133人,取消待遇75人。其中房产140人,取消待遇60人;车辆25人,取消待遇11人;工商21人,取消待遇4人;养老22人,属于遗属补助20人,养老金2人,均因家庭困难保留待遇。

(三)查漏补缺

采取“大数据+铁脚板”方式,制定《汤阴县民政局关于重病重残人员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排查纳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阶段对防返贫监测对象、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众中疑似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对象进行摸排,对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实行台账式管理。目前,正在开展成年无业重残人员排查;已完成低边重病重残人员、重病人员排查,排查1500余人,纳入低保33人,低边26余人。

三、多措并举,提升水平

(一)主动公示接受监督

各行政村设置社会救助对象公示栏,按规定公布低保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公布民政救助热线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民政部门每季度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社会救助信息,使社会救助政策能够在阳光下运行。

(二)数据共享及时预警

每月与人社、卫健、医保、残联、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数据共享。重点针对监测对象、重残对象、重病对象等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对象进行监测预警,及时救助保障。2025年,通过数据共享,风险预警262人,采取入户调查、信息跟踪等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纳尽纳。

(三)解读政策强化培训

一是开展系统培训。县民政部门召集十镇民政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和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培训,详细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的经办人员讲解社会救助政策,档案资料填写规范,以及社会救助系统操作细节,提升了乡镇经办人员的工作效率,有助于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纳尽纳。

二是下乡讲解政策。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深入十镇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和信访条例宣讲,培训镇、村级干部等经办人员,做到干部职工政策了然于心。

三是“线上+线下”方式宣传。采取录制视频、发放明白纸、发布信息等多种措施,印发民政政策明白宣传页,将民政各类政策、认定条件、救助标准等汇集一张,简洁明了,同时利用云上汤阴、汤阴融媒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

2025年,累计开展宣讲10余场,发放宣传页1万余张,重点解读社会救助政策要点;充分运用云上汤阴、汤阴融媒、安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信息10余篇,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典型做法,讲好社会救助故事。

四、规范发放,保障权益

(一)及时发放

汤阴县逐年提高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按照低保对象名单,依照发放标准,确保每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将资金发放至救助对象社保卡账户。

(二)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严格将资金用于规定的救助对象和使用方向,不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不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救助资金,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监督

不断完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督检查机制,督导各镇在救助对象所在村及时进行信息公示。同时,每月抽查新增低保对象认定,了解申请办理低保居民家庭的实际情况,使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低保待遇,真正做到应保尽保。2025年汤阴县共为7714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158.62万元,动态新增低保对象340人,减员低保244人,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下一步,汤阴县民政局将立足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通过“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排查”方式,持续做好医疗高额自费人员、新增重残人员等家庭情况排查,符合低保条件的应纳尽纳。同时,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定期核查,涉及房产、车辆、工商等情形的,经核实后,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退尽退,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实现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2025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汤阴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372-622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