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李颖  来源: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  时间:2025-07-15 09:54:5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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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物业管理的一些问题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物业管理缺陷、监督制度空白、物业费用、公共收入、电动车进户充电安全隐患大”等问题。我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力度

我中心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物业企业妥善处理业主的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加大物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标准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物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完善物业考核机制,对物业服务小区进行分类管理,提升物业费缴费率、业主满意度等内容考核权重,充分利用“红黑榜”,坚持奖惩结合,对优秀企业进行奖励,对不合格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增加检查频次、限制参加投标等措施,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移送属地乡镇启动解聘程序。

2.建立共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安阳市物业管理工作专班制定了《安阳市物管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资金监管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了小区公共收益、装修保证金、物业服务费等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属地乡镇物管会(物监会)和各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开设监管账户,实行专款专用,通过实施建立考评机制、组织多方考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落实资金监管、考评结果运用等手段实现全方位监管。

3.规范停车充电,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我中心工作职责,我中心负责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及时清理,对多次不听劝阻的业主固定证据后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理。由于增建充电端口及车棚等充电设施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且需占用小区共用绿地,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我中心积极配合属地乡镇充分征求业主、物业公司意见,以安全为前提,由规划中心审批,在合理位置增建充电桩,同时要求第三方充电公司调节充电机制,实施错峰充电,充分满足业主充电需求。

2025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62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