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文明城市成果,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10月份,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开始参与城区犬只管理。一是明确专门中队负责流浪犬只捕捉收容工作,设置了流浪狗收容站,截止目前已经捕捉收容流浪犬、猫共计50余只。二是环卫工人加强清扫保洁,对城区主次干道的动物粪便及时清扫清理,保障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目前,我局已将流浪犬捕捉收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流浪犬捕捉收容工作,巩固文明城市成果,提升群众生活环境秩序。
汤阴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