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议案)的答复
发布:李颖  来源: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  时间:2025-07-15 09:08:5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吴泳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具完善的物业格式合同范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切实减少物业管理活动纠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豫建房管〔2018〕56 号),制定了《河南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我省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照使用。

由于物业服务项目属于市场行为,物业服务合同并无具体范本,合同中要明确物业服务双方的责任义务即可。

对于您提出的“由我单位出具完善的物业格式合同范本、明确前手物业公司遗留相关物业服务问题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建议,我中心将指导物管会(业委会)参考《河南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并结合小区实际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内容制定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可约定前手物业公司遗留相关物业服务问题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

2025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62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