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37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张丽娜  来源:汤阴县财政局  时间:2024-08-22 08:33:3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于海波等10名代表:

您提出的2024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7号议案已收悉,我局对提 案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对接,现就将议案中的有关事项作出以下答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职能发挥到位。坚持绩效导向、向中东部乡镇倾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将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成效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的成效。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机制。

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配合相关单位,积极向上级申报争取项目和资金。

二是2023年申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7个,财政奖补资金765万元。有效的改善了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2024年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第四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继续加大产业扶贫投入比例,截止目前共收到上级资金6295.5万元,产业项目资金占比达到60%以上。

以上项目实施,让人民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增强了基层党组织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信心和决心,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推进乡村振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汤阴县财政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