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医保〔2025〕17号
黄瑞红、石安庆、石合林、郝占春、刘国文、张洪魁、李玉峰、葛秀丽、常小静、王文君、霍卫华等11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医保报销额度问题”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医保部门加强与医疗机构、药企的谈判能力,降低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的价格。
关于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方面,2021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效压缩流通环节虚高价格水分。汤阴县医保局严格落实全市“三有三不得”制度,即:有集采产品不得使用非集采产品,有中选产品不得使用非中选产品,有价格低的非集采产品不得使用价格高的非集采产品,我县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从2021年,集采药品由7个批次150余种,增加到目前的22个批次600余种,并推进“集采药品进乡村”工作,截至目前,10个镇的村卫生室基本实现集采药品全覆盖,村卫生室集采药品品种最多达100余种,采购金额由2022年10月底的1.5万元,提升到2024年12月底的652万元,打通了低价常用药落地乡村“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
关于降低医疗服务的价格方面,我县严格按照市医保局规定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2024年2月起,我市启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降低28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调价方案包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统一普通病房床位价格两大类,降低了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核磁、CT检查项目全部列入降价范围。调整以后,我市三甲医疗机构此类检查的平均降幅达12.1%,单项最大降幅达34.48%。例如:调整后,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64层以上)从333.5元/部位降至219元/部位。
2、适当降低医保报销起付线,让居民更容易享受到报销待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文件对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制定了指导意见,2018年10月1日,我省统一调整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乡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疗机构)由200元调整为150元。2023年7月1日起,我市将市级以下(含市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两个百分点,现我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在全省处于较高标准。
3、提高重特大疾病的报销上限,尤其是高额医疗费用疾病,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
国家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大病保障问题,国家、省、市出台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尽力化解大病患者高额费用风险。
一是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作用。符合我省、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居民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有33种,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和门特药,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发挥大病保险补充保障作用。2019年,国家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统一并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明确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26号)文件要求,我市(县)从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精准倾斜支付政策,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倾斜保障政策。
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严格落实医疗救助制度政策,我县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医疗救助;此外,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Ⅰ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等9个病种还可享受门诊救助。
四是安阳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2021年,“安阳惠民保”作为全省首家全民健康补充保险正式公益运行,参加安阳惠民保没有年龄、户籍、等待期、既往病史等限制条件,且有69元、99元、169元三个档次适应不同人群的选择,对于减轻群众的重特大病患者医疗负担起到较好作用。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会积极向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2025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2-6218031
联 系 人:程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