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陈智  来源: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11-11 16:25:0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关于《关于结合乡村振兴,治理“空心村”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空心村问题愈加严重,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统一部署,我县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紧紧围绕空心村的问题,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正在组织乡镇依法依规稳妥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一、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一户一宅”、超面积等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因地制宜,对照法律和政策进行分类认定,妥善处置。

一是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工作,开展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掌握基本情况。二是结合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按照不同时期的法律和政策,分类处理。三是结合实施村庄规划、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对多占、超占、乱占宅基地等按照规划进行逐步调整。四是引导村级通过民主协商和村民自治,化解一部分遗留问题。五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组织编印政策手册、问题解答、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手段,大力宣传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重大意义。

三、加大空心村整治,盘活闲置资产

加强农村宅基地集中管理,由乡镇、村统一对废弃宅基地、院落进行回收利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可直接租赁农民的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做大规模养殖或种植或建厂房。发展乡村康养,将闲置宅基地打造成乡村康养大院。发展乡村民宿,推进乡村旅游。满足乡村创业和文化主题类需求,吸引一些创业企业进入村里建立工作室,利用乡村的闲置农房作为创业场所。

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