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葛树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老人养老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汤阴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统筹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职能,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为维护全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创新“普法”方式,增强老年人维权意识
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汤阴县司法局广泛开展老年维权普法宣传。一是创新“巡回法律服务车+律师”的法律宣传形式。走进乡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免费法律服务咨询;利用“三夏”农忙、集会等时机,深入到任固镇苏胡村、宜沟镇向阳庄村等乡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在法治公园、广场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防诈骗等法律知识。 三是利用端午节、重阳节等节日,组织普法志愿者到养老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由律师当场对有法律问题的老年人进行免费咨询解答;四是通过汤阴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推送老年人维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老年人法治观念、维权意识。 今年以来,汤阴县司法局共开展普法宣传30场,发放宣传品、宣传页2万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畅通“维权”渠道,提高老年人法律服务水平
完善便民法律服务举措。一是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一律开通“绿色通道”。尤其是对于行动不便的年老、残疾等老年群体,汤阴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利措施;二是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快速办理法律援助审批手续,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三是法援窗口对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实行点援与指派相结合,根据申请人意愿安排承办人,指派有爱心耐心、业务素质强的律师承办,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全程加强办案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上门服务8次。四是公证处认真践行公证便民的宗旨,启动绿色通道,为高龄、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共提供“绿色”上门公证16次。
三、坚持“调解”优先,及时化解涉老矛盾纠纷
坚持“调”“诉”原则,法律援助中心在指派涉老纠纷案件时,引导承办人员优先适用调解原则,对可以先行调解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必须征得老年人同意,并在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的基础上主持调解。针对老年群体涉及较多的婚姻、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在保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基础上,优先采用和解、调解等手段解决,通过劝说子女换位思考、与老人用心交流等方式,将家庭矛盾消灭于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老年人的调解案件68件,成功调处66件,引导诉讼2件。
感谢您对我县保障农村老人养老工作的关注,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援助渠道,主动帮助、引导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办理相关公证业务,积极推动老年人维权工作规范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一体化推进的涉老法律服务工作新格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