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议案)的答复
发布:李颖  来源: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  时间:2025-07-15 09:03:2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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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翠君等10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南省物业服务属于市场调节行为,省级相关部门并未就物业费收费进行标准制定,物业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制定。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安阳市物业管理工作专班制定了《安阳市物管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资金监管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了小区公共收益、装修保证金、物业服务费等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属地乡镇物管会(物监会)和各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开设监管账户,实行专款专用,通过实施建立考评机制、组织多方考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落实资金监管、考评结果运用等手段实现全方位监管。

下一步,我中心通过日常巡查、物业领域投诉热线、市长热线等方式处理物业信访投诉,及时化解矛盾;通过《汤阴县物业管理考核评价方案和奖励实施办法》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考核,对物业服务小区进行分类管理,提升物业费缴费率、业主满意度等内容考核权重,充分利用“红黑榜”,坚持奖惩结合,对优秀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和政策优惠,对考核不合格的“躺平”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增加考核检查频次、限制参加前期物业投标等措施,对多次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移送属地乡镇启动解聘程序;并依托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对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纳入信用管理体系;指导物管会(业委会)根据业主投诉率、“红黑榜”考核结果、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等内容与物业费进行挂钩,实行物业费弹性调整机制,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明确。

2025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62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