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秘书科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2-02 08:20:4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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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汤政〔201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12日    

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更好满足全县人民体育健身需求,助力健康汤阴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6〕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着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逐步建立符合县情、比较完善、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富裕、文明、幸福的新汤阴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完善标准、创新发展,努力建设,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0万,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万。各类健身场地设施明显改善。全县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达到1.8平方米,加快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全力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15分钟健身圈,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开放率,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体育设施网络化格局。体育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80%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品牌活动更加突出。全县各行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把环湿地公园骑行赛、消夏杯篮足球赛等活动,打造成有较大影响和汤阴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的积极作用,普遍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三)弘扬体育文化,培养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健身生活习惯。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四)统筹场地建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方便群众健身。从人民群众体育健身的现实需求出发,结合城镇化发展进程,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在旅游景区、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场所,增设健身设施,完善健身功能。鼓励乡镇建设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或室外多功能运动场、灯光球场、笼式足球场及适合老人、儿童等人群使用的健身设施。搞好体育精准扶贫,实施适应群众需求和具有地域特点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做好现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与提档升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向社会开放。完善各类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体育消费平民化。

(五)健全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全民健身科学发展。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的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培育和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登记管理与指导服务。注重发挥网络体育组织的作用,鼓励、引导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依托健身场地开展健身活动。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努力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依托教体局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遍布城乡、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

(六)提升服务能力,提供活动供给,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面向城乡、面向基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取消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开展“健康汤阴,快乐健身”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在各行各业开展工前(间)操活动。学校要大力开展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保证每位学生均能掌握1-2项体育健身项目。深入持久开展校园足球、篮球、田径、排球等传统项目的培训、竞赛活动。鼓励、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广泛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努力探索并遵循老年人体育工作规律,拓展老年人体育工作新领域,新空间,新路子。支持乡镇、社区、农村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妇女、幼儿体育,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社会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健身服务供给。扩大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跑步、体育舞蹈、中国象棋等传统优势项目的健身人群。大力发展自行车、游泳等具有时尚前沿和消费特征的运动项目。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鼓励、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校园足球活动和竞赛。

(七)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切实发挥全民健身工作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新形势下全民健身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多项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文化宣传、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元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加强体育运动科学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全民健身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

三、工作措施

(八)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重视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和科学决策。深化、实现有各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制的作用,形成政府推进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合力,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落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逐步从领导、管理、行政审批向研究问题、制定政策、市场监管、提供服务保障等方面转变。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九)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机制。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全民健身工程“电子档案”,逐步建立专业、完备、全覆盖的全民健身在线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健身场馆、赛事、活动、健身项目、指导员情况等信息,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全民健身信息化工作管理与运行的畅通渠道。

(十)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有效发挥全民健身激励作用,通过政府激励,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消费补贴等方式,实施全民健身宣传、政策研究、体育特色项目挖掘推广、健身科普知识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城乡基层体育管理人员工作奖励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十一)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城市、乡村。鼓励各乡镇依托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地域特色,促进开展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体育项目,做大“一地一品”、“一行一品”体育健身赛事活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可持续性的品牌赛事活动。鼓励乡镇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拓展群众性品牌活动的形式,充实文化、旅游等方面内容,使乡土特色的生态体育、休闲体育成为提升城乡综合实力的名片,逐步形成全民健身的社会化、生活化,努力创建体育特色城市、乡村。

(十二)不断充实全民健身人才队伍。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建立完善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榜样、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加大基层、民间健身示范人物、领军人物的挖掘和扶持力度,加大基层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榜样人物培育力度。

四、实施保障

(十三)依法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依据国家相关全民健身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加快将全民健身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

(十四)强化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规划、落实工作任务。

(十五)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舆论宣传。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要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加强引导,营造氛围,通过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亮点、展示健身效果,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树立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健康关口前移。教授群众掌握科学健身方法和运动技能,引导群众养成体育健身、消费习惯,让群众享受体育带来的快乐。

(十六)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与管理。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十七)实施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本实施计划在县政府领导下,县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实施。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面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