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阴县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公文科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3-09 11:46:2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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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汤阴县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

汤政〔20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汤阴县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3月1日

汤阴县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改善城乡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分配的营造林任务,根据《安阳市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安政办〔2017〕6号)文件要求,结合汤阴县城乡林业生态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的要求,以县域周边防护林建设、南水北调生态带提升为重点,以大户造林为抓手,创新机制,统筹城乡一体绿化,协调林业生态、绿色产业、生态文化融合发展,构建城乡绿化新格局,全面打造绿色生态美丽新汤阴。

二、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绿化战略,实现造林绿化提质量、增绿量,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拓展城乡居民生态空间。2017年全县完成营造林任务10100亩,其中造林面积4990亩,抚育面积5110亩。完成城区8个重点绿化项目和产业集聚区生态廊道提升改造。

三、重点工作

(一)完成县域周边防护林建设。建设任务990亩。新建县域周边防护林宽度一般达到30米以上,植树10行以上,杨树苗木高度4米以上,胸径2.5公分以上,柳树苗木高度3米以上,胸径3公分以上。种植密度3×3米,每亩74株。同时,对原有县域周边防护林进行补植补造,加强管护,确保成活。

(二)完成南水北调生态带抚育管理。南水北调生态带长度26公里,面积5110亩。抚育管理重点是按照规划要求做好补植补造和浇水、扶直、封堆、涂白、修枝、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确保南水北调生态带保存完好,成为汤阴绿色靓丽风景带,群众致富经济带。

(三)完成国家太行造林和造林补贴项目。太行造林任务3000亩。重点在岗区、沙区以及乡级以上道路、汤河、卫河、永通河、赵王沟、红卫沟建设防护林带。道路及河流防护林带每侧至少栽植乔木2行以上。造林补贴项目任务1000亩。重点是宜林荒山荒地荒沟荒坡成片造林。

(四)完善提高农田林网建设。坚持因害设防、因地制宜原则,结合高标准粮田规划,完善农田林网38万亩,提高平原林网建设水平。以乡道、村道、河流绿化为重点,建设纵横交错的农田防护林带,不断探索引进新的农田林网树种,改变单一树种结构,提升农田林网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古贤镇和菜园镇对因灾死亡的农田林网进行补植补造。

(五)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按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开展试点任务建设,2017年按期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河道生态整治、沿岸水生植物恢复、水库东岸保育景观建设、观鸟监测和标示系统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绿色防控示范园区建设。在韩庄镇、五陵镇建设2个万亩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示范区,今年重点建设9个示范园区,其中新建5个,完善4个。示范园区采用林业、生物、物理、化学等多种防控措施,规范农药、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使林果产品达到绿色水平,而且有明显标牌,有规范的生产管理标准及生产记录,为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绿色林果产品。

(七)林业产业发展。按照稳定面积、提升质量、增加效益的原则,稳步推进核桃、苹果、桃、葡萄、油用牡丹等特色经济林果业发展。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调整树种品种结构,开展有机或绿色生产。引进和培育林果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加林产品附加值,实行品牌战略和产地认证,提升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林业示范社带动作用,促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2017年林下经济产值达到2.1亿元。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粮间作、林药间作、林菌共养、林禽共养、林蛙共养、观光采摘。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准备工作。2月底前,做好各项造林准备工作。根据重点工作要求,完成土地流转,苗木订购,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步:打坑栽植。3月1日开始打坑,3月12日前完成50%栽植任务,3月底之前完成栽植任务。

第三步:检查验收。5月上旬,县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完成对各项造林工程初验;10月底前完成复验。

五、补助标准及办法

(一)补助标准

1.太行造林:中央财政每亩补助造林费500元;

2.县域周边防护林:财政每年每亩补助占地费1000元;

3.造林补贴项目:中央财政每亩补助200元。分两次奖补:第一年每亩补助140元,第三年每亩再补助60元。

(二)补助办法

以上工程经县林业主管部门初验后,6月底之前按实际造林面积(或保存面积)先拨付50%造林费和占地费;其余50%当年10月底复验合格后再行拨付。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各乡(镇)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安排,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把生态县建设列入工作台账和重要议事日程,按时间节点和造林项目管理标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责任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县、乡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生态县提升工作重点工程奖补。逐步落实林权抵押贷款、林业贴息贷款、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减免等国家各项扶持政策,挖掘金融资本支持林业发展潜力。积极推动涉林合作社、家庭林场、龙头企业、造林大户等新型造林主体通过承包、租赁、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

(三)科学规划设计,确保造林质量。各乡(镇)要按照不同工程建设标准,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作业设计。要树立精品意识,建设一流工程,从规划设计、种苗质量、栽植管护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实行专业队栽植,统一浇水、封堆、涂白,确保栽植质量,确保成活。积极发展乡土树种,扩大乡土树种种植比例,提升森林生态质量和综合效益。

(四)开展义务植树,强化绿化意识。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形成全社会造林绿化的强大氛围。创新义务植树履责形式,建立相对集中义务植树基地,按照《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组织好各单位各乡(镇)义务植树活动。县直各单位、人民团体由县绿化委员统一划定义务植树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划义务植树基地,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五)强化督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和林业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造林进度和质量要定期或不定期在县电视台、新汤阴时讯、中国汤阴网等平台进行发布通报。同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后县财政按时间节点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对完成造林任务好的单位,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对未能如期按要求完成造林任务或任务完成质量差的单位,督导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汤阴县2017年生态县建设任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