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土预公告〔2025〕7号 汤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程健耕  来源:汤阴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4-21 14:44:3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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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任固镇东小庄、杜施济、季庄、李施济、商城、白龙二、白龙一、綦逐、苏胡、岳儿寨北、岳儿寨南,五陵镇旱塔河、小葛寨、小宋村、镇抚寨、朱家营、俎佐,瓦岗镇东柳圈村、马岗村、西柳圈村、岳营村、郑家屯、邶城村、东江窑村、冯村、小元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或乡(镇)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6日

特此公告。

汤阴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