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停业的公告
发布:范嘉祥  来源:卫健委  时间:2024-08-08 18:07:2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汤阴惠德医院向我委提出停业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我委批准同意其停业一个月,停业期限自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9月7日。现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汤阴惠德医院

法定代表人:史金娣

机构地址:汤阴县菜园镇前高汉村与S302交叉口

医疗机构登记号:MA9LBB5A641052317A1002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