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
发布:李少雪  来源:卫健委  时间:2023-08-01 17:22:2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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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地、全局性地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这种由“政府买单,市民免费享受”的服务项目,参与到人生各个阶段。

预防接种服务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 0~6 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3.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或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