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卫健办:
为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扎实开展好2024年度扶助对象的年审和2025年度新增对象的审核确认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三项扶助制度的宣传培训
(一)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政策性很强,工作要求具体,各镇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时组织对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乡村(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将三项扶助制度中有关扶助对象申报、资格确认、信息录入、年度审核和资金发放等环节的有关具体政策规定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省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服务,提高扶助政策落实的及时率、准确率。
(二)加强三项扶助制度的宣传服务。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到城乡社区、单位、家庭,广泛宣传扶助对象的资格条件、申报时限程序、申报所需资料、扶助资金发放办法等,把奖扶政策宣传到每一户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宣传到每一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群众,确保群众及时申报,应享尽享。要向群众准确宣讲国家、省、市的扶助政策,接受群众监督,获得群众理解、支持。要充分利用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引导和开展便民服务,主动上门提醒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申报,积极开展代理服务。
(三)加强政策衔接的传达解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2016年开始,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将来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或特别扶助条件的,可以继续纳入相应的扶助制度。要正确解答、澄清群众的疑问,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二、认真做好三项扶助对象的申报核查确认
各镇要加强对三项扶助工作的重视,统筹安排好三项扶助制度实施工作。
(一)严格程序时限。各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在2024年11月18日能够全面启动2025年三项扶助制度年审和新增人员申报工作,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增人员的申报工作,在2025年1月5日前完成居(村)民委员会审核公示工作,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镇、街道办事处核实公示工作,在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县级审核确认公示工作。
(二)严格审核确认。对本年度新增对象,各级要认真做好核查确认,原则上乡级100%核查见面,县级复核不低于50%,市级复核不低于20%。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三项扶助新增对象资格确认和已享受对象及退出对象年审工作同步进行。对已享受对象的年审由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居(村)民委员会要逐人核实情况,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中在外地居住或确有特殊原因不便到场核实情况的对象,各镇可以指导办事处、居(村)结合具体情况落实“两免一上门”服务。两免一上门服务即:一是免予外地人员现场参加年审,对身在外地不便于到社区现场参加年度审核的对象采取熟悉的人员电话随访、不熟悉的人员通过手机微信视频、手拿当天报纸拍照等方式进行核实年审。二是免费为辖区居民复印相关材料。一上门即对在本社区内居住的因老弱病残身体原因不便到社区参加年度审核的对象采取由社区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核实。
(三)按时确认上报。各镇务必于2025年1月13日前,以正式人员确定名单向县卫生健康委报送。
三、及时准确做好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录入
各镇要于2025年2月25日前,及时准确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家庭)的个案信息录入到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子系统,并确保录入数据与书面申报数据相一致。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2024年度三项扶助对象的年审和2025年度新增对象的确认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是否落到实处,关系到计生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要从讲政治和关注民生的高度认识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三项制度的年审和申报工作作为近阶段的重点任务,提前谋划,充分准备,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分管卫健领导要负总责,卫健办主任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确保宣传、年审、确认和信息录入等工作及时到位,进一步提高符合条件对象的年度纳入及时率和落实率,把三项扶助制度实施好。
(三)严格执行政策。三项扶助制度落实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复杂,尤其是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人户分离与户口迁移情况较多,见面难度大,各级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为他们提供更加耐心负责的服务。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政策口径,准确界定目标人群,不能随意扩大或紧缩范围;要严格履行程序,确保阳光公正,严格履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程序,县、镇、办、居(村、社区)委会三级要增强责任心,认真审查把关,把工作做细做实,既不虚报也不漏报、错报;要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节点做好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要组成工作督导组,定期深入基层,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帮助基层排忧解惑,预防和纠正基层在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政策执行偏差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通报处理。同时,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梳理,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三项扶助制度顺利实施。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