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我县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发布:李佳桐 张炳坤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17-07-04 10:54:59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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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病都自己硬扛,生怕给家里添负担,如今有了健康扶贫好政策,这次看病只花了17.86元钱。”王学琴在汤阴县人社局医保中心前台办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手续时激动地说到。笔者了解到,王学琴是汤阴县城关镇低保人员,她本人患有冠心病,今年3月做了血管支架植入手术,仅每月的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她此次是来办理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手续,在她的结算单上我们可以看到:医疗费用595.3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416.75元,大病保险报销89.3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71.44元,自付费用17.86元。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贫困人员的医药费用负担,提高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县人社局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为贫困家庭撑起幸福伞。据统计,目前我县困难群众共有31761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保待遇共420人次,统筹基金共支付86.7万元。

除此以外,从今年6月15日起,我县又实行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起付超过3000元就可以报销30%,花销越大、报销比例越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可以报销90%,且不设封顶线。大病补充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一致、运行年度一致,自今年1月1日开始算起。这意味着像王学琴这样的情况,以后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不但能减轻看病负担,而且省去了以往申请、审核、报销等繁琐手续,不用跑“二趟路”,十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