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公开;卫生科教)
发布:崔保英  来源:汤阴卫计委  时间:2018-10-17 14:56:25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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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卫科教〔2018〕2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理论培训基地: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精神,为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制度,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我们研究制订了《2018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统筹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报名、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2018年8月10日


2018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精神,为培养更多合格的全科医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保质、保量、如期完成2018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学员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掌握全科医疗工作方式,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积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培养对象

全省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获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以及其他需要培训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共计3000名(不含预防、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三个部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制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和我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的通知》(豫卫科教〔2017〕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培训内容。主要对受训人员开展全科医学及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理论、全科医疗及服务模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重点是对基层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培养,使学员树立全科医学思想和服务理念,熟悉全科医学服务模式,规范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技术,胜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的岗位要求。

四、培训时间和方式

培训时间:12个月,其中理论培训2个月,临床培训9个月,社区实践培训1个月。培训分两批进行,每期1500人。第1批培训时间:2018年9月-2019年8月底;第2批培训时间:2019年3月-2020年2月底。

培训方式:理论培训阶段采取按需分程、集中授课、必修与讲座相结合的方式,临床阶段采取技能培训、科室轮转、基层实践等形式进行培训。

理论培训由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4所高校承担,其中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培训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济源7个省辖市及巩义、滑县、长垣3个省直管县(市)的学员;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漯河、平顶山、周口、驻马店4个省辖市及汝州、鹿邑、新蔡3个省直管县(市)的学员;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南阳、信阳、三门峡、洛阳4个省辖市及邓州、固始2个省直管县(市)的学员;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商丘、开封、濮阳3个省辖市及永城、兰考2个直管县(市)的学员。临床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由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及基层社区进行。

五、资金安排

省卫生计生委按每人6000元拨付培训经费,其中:理论培训经费2500元/人,临床实践培训经费3000元/人,社区实践基地培训经费500元/人,主要用于统一教材、临床教学、社区实践、理论和技能考核等费用。

六、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指导,组织统一理论结业考核;四家理论培训基地承担学员的理论阶段培训;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学员参加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和社区实践培训、结业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要认真配合理论培训单位,做好理论培训与临床实践培训之间的有序衔接。

七、监督与评估

(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要高度重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培训完成后及时报告工作总结。对顺利完成培训、理论和技能考核全部合格者,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后,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及时加注全科医生。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培训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积极研究考核办法,引进绩效考核机制,开展质量控制和评估,保证培训效果。


附件: 2018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名额和资金分配表

      

附  件:

2018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名额和资金分配表

省辖市及直管县(市)

各地上报需求数

拟安排培训人数

下拨资金(万元)

其中:

临床实践阶段补助资金(万元)

社区实践阶段补助资金(万元)

卫生计生委专用资金(万元)

郑州市

180

110

53.5

33

5.5

15

开封市

180

110

53.5

33

5.5

15

洛阳市

500

250

102.5

75

12.5

15

平顶山市

213

170

74.5

51

8.5

15

安阳市

118

80

43

24

4

15

鹤壁市

102

70

39.5

21

3.5

15

新乡市

757

360

141

108

18

15

焦作市

133

90

46.5

27

4.5

15

濮阳市

50

40

29

12

2

15

许昌市

185

130

60.5

39

6.5

15

漯河市

60

50

32.5

15

2.5

15

三门峡市

130

90

46.5

27

4.5

15

南阳市

390

230

95.5

69

11.5

15

商丘市

260

170

74.5

51

8.5

15

信阳市

300

200

85

60

10

15

周口市

300

200

85

60

10

15

驻马店市

200

120

57

36

6

15

济源市

30

20

12

6

1

5

巩义市

60

40

19

12

2

5

兰考县

40

30

15.5

9

1.5

5

汝州市

40

30

15.5

9

1.5

5

滑县

200

115

45.25

34.5

5.75

5

长垣县

20

15

10.25

4.5

0.75

5

邓州市

120

90

36.5

27

4.5

5

固始县

40

30

15.5

9

1.5

5

永城市

200

110

43.5

33

5.5

5

鹿邑县

40

30

15.5

9

1.5

5

新蔡县

30

20

12

6

1

5

小  计

4878

3000

1360

900

150

310

承担培训单位

拟培训数(人)

下拨资金(万元)

河南省人民医院

师资培训

290

河南医专

1030

257.5

漯河医专

620

155

商丘医专

460

115

南阳医专

890

222.5

合  计

3000

1040

注:1、四家医专负责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理论培训,每人按2500元标准拨付;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市)负责临床实践阶段培训及社区实践,其中临床实践阶段培训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社区实践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

2、河南医专负责培训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济源7个省辖市及巩义、滑县、长垣3个省直管县(市);漯河医专负责漯河、平顶山、周口、驻马店4个省辖市及汝州、鹿邑、新蔡3个省直管县(市);南阳医专负责南阳、信阳、三门峡、洛阳4个省辖市及邓州、固始2个省直管县(市);商丘医专负责商丘、开封、濮阳3个省辖市及永城、兰考2个直管县(市)。

3、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290万元用于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相关的考试考核、师资培训、督导评估等。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的分配资金分别用于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组织管理、临床师资培训、技能考核、督导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