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强化医疗保险职能——力促脱贫解民忧
发布:周新民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17-07-10 08:07:01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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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最怕生病了,那是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不治之症,现在有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这次看病我只花了51.43元。”7月8日,正在县人社局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的瓦岗乡瓦岗村李海只高兴的逢人就说。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紧跟全县发展步伐,立足本职工作,将脱贫攻坚进程与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又建立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保障范围,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等问题,积极为全县脱贫攻坚和建设自信、自豪、幸福汤阴贡献力量。

一是精准识别夯基础。与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紧密结合,下乡镇、入行政(自然)村、访特殊群体,同时,主动加强与扶贫、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四类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再走访、再核实,坚持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纳入全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员数据库信息无重复、无遗漏、无差错,为下步开展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联合办公优服务。成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小组,与商业保险机构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在医保中心二楼窗口专设大病保险及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窗口。通过电视台、中国汤阴网、微信、宣传单等方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最新的医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优选工作人员,加强协作,精简经办程序,优化经办环境,为困难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

三是系统升级筑保障。为实现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对先前尚未与商业保险信息系统对接的十家乡镇卫生院、三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同时,积极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培训工作,通过微信群、电话指导、现场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医疗机构懂政策、知流程、会操作。自2017年6月15日起,我县已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

四是强化职责护权益。及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环节部门职责,困难群众就医发生的应由大病补充保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商业保险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在不具备即时结算条件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困难群众先行垫付,商业保险机构须于2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就医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政策的及时予以兑现。同时,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有效保障了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目前我县困难群众共有31761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困难群众已享受大病补充医保待遇共420人次,统筹基金共支付8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