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汤阴县第二届“最美白衣天使”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张冠琳  来源:卫生健康委  时间:2019-05-14 08:25:23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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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汤阴县第二届“最美白衣天使”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各民营医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

为纪念第108个“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激励我县卫健战线上涌现出的优秀护士,发挥其在护理岗位先进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行业“五风”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汤阴县第二届“最美白衣天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通过开展汤阴县第二届“最美白衣天使”评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南丁格尔为护理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进一步推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作风建设年”暨“亮出形象正党风,医德建设争先锋”活动,树立行业先进典范,激励和调动广大医护工作者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增强为患者服务的自觉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整体提质升级,不断提升全县群众的就医感受和就医满意度。

二、活动主题

护士:引领之声——人人享有健康。

三、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具有代表性。

四、评选名额及范围

评选名额:全县共评选“最美白衣天使”20名。

评选范围: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健康机构中, 从事一线护理工作的在职在岗注册护理人员。

五、评选条件

(一)参评条件

1、政治合格,忠党爱国,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医疗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

2、团结同事、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3、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注册护理资格,在县域内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从事一线护理工作3年以上。

4、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单位各项活动,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5、护理技术精湛,工作作风严谨,近3年无患者或患者家属投诉,无护理差错或护理事故发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活动

1、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三年内有收受或索要红包、回扣,或发生医德败坏事件经核查属实的。

3、近三年内因违反诊疗、护理规范造成医疗纠纷负主要责任的。

(三)评分标准

    本次评选活动实行综合百分制,按照下列评分标准计分。

1、近三年获得各项表彰或在新闻媒体报刊上有正面宣传报道的(20分)。乡级3分、县级5分、市级7分、省级10分、国家级20分。最高合计20分。

2、近三年获得医学方面专利或科技奖项、在省(市)级以上医学专业期刊杂志上有发表论文的(15分)。县级每项5分、市级7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最高合计15分。

3、从事一线护理工作年限(15分)。按每从事一年0.5分计算得分。最高合计15分。

4、评审委员会评审(50分)。

六、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推荐阶段:(4月26日前)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方式产生。呈报材料包括:

1、《汤阴县“最美白衣天使”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2、《汤阴县“最美白衣天使”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

3、候选人个人简介;

4、参赛宣言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5、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获奖证书、专著或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新闻媒体报刊正面宣传资料;

6、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原件须经县卫生健康委审核,复印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所在单位于4月26日前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tyxwjwyzg@163.com。候选人名额根据各单位注册医护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审查评选阶段:(4月27日至5月9日)

1、组织审查(4月27日至 5月1日):对于各单位推荐的“最美白衣天使”候选人,严格按照条件从资历、业绩、技术、品德、群众认可度等方面进行甄别,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核实,确保评选质量。

2、网络推送(5月2日至5月9日:在汤阴大健康、汤阴电视台、汤阴健康频道、汤阴手机台、汤阴新闻网、智慧汤阴等新闻媒体上,集中对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上报的“最美白衣天使”候选人先进事迹广泛宣传、专题报道,同时大力宣扬“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全县人民对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度,提升全县人民对医疗卫生健康战线上涌现出的优秀护理人员的知晓度和支持率。

3、综合评审 (5月9日—5月11日) :根据候选人事迹、荣誉和社会认可度,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产生汤阴县第二届“最美白衣天使”,并公示3天。

(三)表彰弘扬阶段(5月12日)

5月12日,在汤阴县演播中心举办汤阴县第二届“最美白衣天使”评选活动颁奖晚会,对当选的汤阴县“最美白衣天使”进行表彰,向当选的汤阴县“最美白衣天使”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成立县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汤阴县“最美白衣天使”评选活动,指导协调和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做好推荐工作,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作风建设年”暨“亮出形象正党风、医德建设争先锋”活动的有效抓手,推动我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不断发展。

(二)面向基层,广泛发动

推荐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基层性、覆盖面,要立足于护理一线,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各单位在上报推荐名单前,要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干部和群众意见,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要组织人员核查,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深度发掘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护理工作者,树立典范,激发广大护理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大宣传,注重实效

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活动,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推动全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做好评选活动的各项宣传报道工作,集中宣传报道汤阴县“最美白衣天使”先进事迹,不断放大典型引领带动的社会效应,努力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弘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