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防火常识
发布:汤阴县消防队  来源:县政府办  时间:2016-05-19 08:41:45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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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防火小常识:

    1.家用电器由于使用时间长久或电器本身质量不合格、受潮受热等原因而造成电器的绝缘性能受到破坏,容易发生漏电而引起火灾。因此,家用电器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对已损坏的绝缘零件应及时更换。

    2.对于家用电器上的已老化或破皮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更换时应符合原电源线的规格。

    3.春季天气潮湿,是家电短路起火的多发期。市民应经常注意保养好家用电器,及时清除其污物和灰尘,对于已受潮的电器(如电视机、电脑等)可先用吹风机吹一会再使用。

    4.家用电器应放在室内干燥的地方,不能用湿布去擦带电的家用电器。

    5.家用电器过热时应停止使用,严禁用水降温。

    6.家用电器旁严禁堆放各种易燃品。

    7.各种发热的家用电器用完后应及时关掉电源,严禁放置在木质家具和易燃品之上,防止引燃它物而引起火灾。

    8.如遇电器起火,应立刻切断电源,然后清除电器周围易燃物品;电器如有明火,在切断电源后,迅速用棉被、毯子把电视机紧紧包住,杜绝空气流通,扑灭火苗,以防止显像管爆炸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