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火警的正确方法
发布:汤阴县消防队  来源:县政府办  时间:2016-03-13 10:25:04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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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该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所以一旦失火,要立即报警,报警越早,损失越小。

报警时要牢记以下7点:

       1、要牢记火警电话“1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2、接通电话后要沉着冷静,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以及着火的范围。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3、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5、迅速组织人员疏通消防车道,清除障碍物,使消防车到火场后能立即进入最佳位置灭火救援。

       6、如果着火地区发生了新的变化,要及时报告消防队,使他们能及时改变灭火战术,取得最佳效果。

       7、在没有电话或没有消防队的地方,如农村和边远地区,可采用敲锣、吹哨、喊话等方式向四周报警,动员乡邻来灭火。